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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大百科全書


中文詞條:商鞅

中國戰國時期政治家﹑思想家﹐法家
代表人物。衛國人。原姓公孫﹐名鞅﹐亦稱衛鞅。因功受封商(今陝西商縣東南)十五邑﹐故稱商君或商鞅。初為魏相公叔痤家臣﹐後入秦進說秦孝公。始說以“帝王之道”﹐未能投合﹔繼說以“霸道”和“強國之術”﹐遂見重用。秦孝公元年(前 356)任左庶長﹐旋升大良造。先後兩次實行變法﹐主張廢井田﹑開阡陌﹐獎勵耕戰﹐取消分封制和世襲制﹐實行郡縣制﹐統一法令等。秦孝公死後﹐商鞅遭貴族誣陷被秦惠王處以車裂之刑。商鞅被殺﹐但變法成果仍沿襲不變﹐促使秦國奠定了富強的基礎。商鞅無原作。《漢書‧藝文誌》著錄《商君》計29篇﹐今存24篇﹐為戰國時法家所輯錄﹐這些著作中反映了他的思想。《史記‧商君列傳》﹑《韓非子》中的《和氏》﹑《定法》﹑《內儲說上‧七術》﹑《劫弒臣》等篇均為研究商鞅思想的重要資料。
         商鞅認為人的認識不能脫離客觀存在之物﹐說“夫物至則目不得不見﹐言薄(迫近)則耳不得不聞﹐故物至則變(辨)﹐言至則論”。但商鞅卻主張愚民政策。他說:“愚農不知﹐不好學問﹐則務疾農。”商鞅在哲學上的主要貢獻是用樸素辯證的觀點解釋歷史現象﹐指出不同時代有不同的政治措施﹐說“治世不一道﹐便國不法古”。他提出了“勢”與“數”的重要觀念﹐認為“凡知道者﹐勢﹑數也。故先王不恃其強﹐而恃其勢﹔不恃其信﹐而恃其數”。“勢”指時勢﹐“數”指規律。他又認為﹐“聖人知必然之理﹐必為之時勢﹐故為必治之政﹐戰必勇之民﹐行必聽之令”。所謂必然之理與必為之時勢都是指歷史發展的客觀必然。商鞅辯證發展的歷史觀對以後的進步思想家產生了深刻影響。

中文詞條:墨子

中國戰國初期思想家﹐墨家學派的創始人。姓墨名翟﹐其生卒年月﹐歷史上無確切記載。
        
生平和著作 近代學者一般認為﹐墨子生於公元前476年左右﹐卒於公元前390年左右。墨子出生何地﹐也有爭議。《史記‧孟荀列傳》說他是“宋之大夫”﹐《呂氏春秋‧當染》認為他是魯國人﹐也有的說他原為宋國人﹐後來長期住在魯國。
         墨子自稱“今翟上無君上之事﹐下無耕農之難”﹐似屬當時的“士”階層。但他又承認自己是“賤人”。他可能當過工匠或小手工業主﹐具有相當豐富的生產工藝技能。墨子“日夜不休﹐以自苦為極”﹐長期奔走於各諸侯國之間﹐宣傳他的政治主張。相傳他曾止楚攻宋﹐實施兼愛﹑非攻的主張。他“南遊使衛”﹐宣講“畜士”以備守禦。又屢遊楚國﹐獻書楚惠王。他拒絕楚王賜地而去﹐晚年到齊國﹐企圖勸止項子牛伐魯﹐未成功。越王邀墨子作官﹐並許以五百里封地。他以“聽吾言﹐用我道”為前往條件﹐而不計較封地與爵祿﹐目的是為了實現他的政治抱負和主張。他曾推薦一些門徒到各國去做官﹐也是為了同樣的目的。
         墨子在上說下教中﹐言行頗多﹐但無親筆著作。今存
《墨子》一書中的《尚賢》﹑《尚同》﹑《兼愛》﹑《非攻》﹑《節用》﹑《節葬》﹑《天志》﹑《明鬼》﹑《非樂》﹑《非命》等篇﹐都是其弟子或再傳弟子對他的思想言論的記錄。這是研究墨子思想的重要依據。
        
哲學政治思想 墨子哲學思想的主要貢獻是在認識論方面。他以“耳目之實”的直接感覺經驗為認識的唯一來源﹐主張“聞之見之﹐則必以為有﹔莫聞莫見﹐則必以為無”。他認為﹐判斷事物的有與無﹐不能憑個人的臆想﹐而要以大家所看到的和所聽到的為依據。墨子從這一樸素唯物主義經驗論出發﹐提出了檢驗認識真偽的標準﹐即三表:“上本之於古者聖王之事”﹐“下原察百姓耳目之實”﹐“廢(發)以為刑政﹐觀其中國家百姓人民之利”。墨子把“事”﹑“實”﹑“利”綜合起來﹐以間接經驗﹑直接經驗和社會效果為準繩﹐排除個人的主觀成見﹐否定唯心主義的先驗論。在名實關係上﹐他提出“非以其名也﹐以其取也”的命題﹐認為不是以名正實﹐以名符實﹐而是以實正名﹐名副其實。墨子的認識論也有很大的局限性﹐他忽視理性認識的作用﹐片面強調感覺經驗的真實性。他曾以有人“嘗見鬼神之物﹐聞鬼神之聲”為理由﹐得出了“鬼神之有”的荒謬結論。
         墨子的
世界觀中存在著深刻的內在矛盾。一方面他強調“非命”﹑“尚力”﹐認為決定人們不同遭遇的不是“命”﹐而是“力”。他指出﹐人之異於禽獸﹐“賴其力而生﹐不賴其力則不生”﹐充分肯定“人力”在社會生活與改造自然過程中的作用﹐表達了勞動者要求衝破傳統天命思想束縛的願望。另一方面﹐墨子又肯定“天志”和“鬼”的作用。他把“天”說成是有意志的人格神﹐宣揚“順天意者”﹐“必得賞”﹔“反天意者”﹐“必得罰”。他認為“兼相愛﹐交相利”就是“順天意”﹐“別相惡﹐交相賊”就是“反天意”。他又認為﹐鬼神能“賞賢而罰暴”。他把天鬼的意志和百姓的利益說成是一回事﹐認為天鬼是專門為萬民“興利除害”的﹐這實際上成了墨子所操持的工具。墨子一生主張“愛民”﹑“利民”﹐這是他進步的一面﹔但他不敢對統治者進行正面鬥爭﹐企圖利用天鬼的權威來說服王公大人行善政﹐則反映了小生產者階層的軟弱及其思想的矛盾。
        
墨子在政治上提出了“兼愛”﹑“非攻”﹑“尚賢”﹑“尚同”﹑“節用”﹑“節葬”﹑“非樂”等主張。“兼以易別”是他的社會政治思想的核心﹐“非攻”是其具體行動綱領。他認為只要大家“兼相愛﹐交相利”﹐社會上就沒有強凌弱﹑貴傲賤﹑智詐愚和各國之間互相攻伐的現象了。他對統治者發動戰爭帶來的禍害以及平常禮俗上的奢侈佚樂﹐都進行了尖銳的揭露和批判。在用人原則上﹐墨子主張任人唯賢﹐反對任人唯親﹐主張“官無常貴﹐而民無終賤”。他還主張從天子﹑諸侯國君到各級正長﹐都要“選擇天下之賢可者”來充當﹔而人民則要服從君上﹐做到“一同天下之義”。這些主張反映了小生產者要求參與政權的願望﹐在客觀上也起了維護封建統治的作用。
         墨子的哲學思想反映了從宗法奴隸制下解放出來的小生產者階層的二重性﹐其學說充滿了內在的不可克服的矛盾。他的思想中的合理因素為後來的
唯物主義思想家所繼承和發展﹐其神秘主義的糟粕也為秦漢以後的神學目的論者所吸收和利用。墨子作為先秦墨家的創始人﹐在中國哲學史上產生過重大影響。
        
邏輯思想 墨子也是中國古代邏輯思想的重要開拓者之一。在《墨子》一書中﹐他比較自覺地﹑大量地運用了邏輯推論的方法﹐以建立或論證自己的政治﹑倫理思想。墨子最早提出名實必須相符的思想。他在《非攻下》中指出﹐今天下之諸侯﹐“有譽義之名﹐而不察其實也。此譬猶盲者之與人﹐同命白黑之名﹐而不能分其物也”。他還在中國邏輯史上第一次提出了辯﹑類﹑故等邏輯概念。在《耕柱篇》中﹐要求“能談辯者談辯”﹐並要求將“辯”作為一種專門知識來學習。他在反駮別人的觀點時常說“子未察吾言之類﹐未明其故也”﹐並把“無故從有故”﹐即沒有理由的服從有理由的作為辯論的原則。墨子的“辯”雖然統指辯論技術﹐但卻是建立在知類(事物之類)明故(根據﹑理由)基礎上的﹐因而屬於邏輯類推或論證的範疇。墨子所說的“三表”既是言談的思想標準﹐也包含有推理論證的因素。墨子還善於運用類推的方法揭露論敵的自相矛盾。例如﹐他責斥儒家“執無鬼而學祭禮”﹐認為這就象“無客而學客禮”﹑“無魚而為魚罟(捕魚工具)”﹑“教人學而執有命”一樣都是荒謬的。由於墨子的倡導和啟蒙﹐墨家養成了重邏輯的傳統﹐並由後期墨家建立了第一個中國古代邏輯學的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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